电站锅炉水处理系统运行检验检验内容v(1)水处理管理检查;v(2)水处理系统运行状况检查;v(3)锅炉水汽质量控制与化验检查。适用范围v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锅炉内部的化学检验。水处理管理检查内容v(一)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能够有效实施。v重点检查安全作业规程、水处理设备操作规程、水汽质量化验规程、加药及定期排污操作规程、水汽劣化处理规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清洁卫生制度等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v(二)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填料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齐全。1、水处理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v水处理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至少包括:生产制造依据的标准、质量检验报告。v(1)制造标准v水处理设备应根据其类型选择相应的制造标准:vJB/T 29321999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vGB 183002001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vGB/T192492003反渗透水处理设备;vHG/T31342007流动床钠离子交换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vJB103252002锅炉除氧器技术条件。v(2)质量检验报告 v根据上述制造标准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