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病媒生物防制基本原 则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1、在蚊、蝇、鼠、蟑的控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采取综合防治的方针,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的控制。2、化学防治中,做到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按照创卫的要求),数据可靠,能够反映病媒生物的密度及变化情况,为适时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4、通过综合防制,蚊、蝇、鼠、蟑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卫生镇为二项达标),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二、评估考核的主要内容3个方面:(一)省、直辖市爱卫会组织的验收报告 复核(二)创卫的有关资料检查(三)现场检查(一)资料检查:检查近年来病媒生物控制的有关资料。通过资料的检查,能够反映近年来病媒生物控制开展的基本情况。1、组织资料:(1)各级组织网络健全,市、区、街道均有专职或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2)每年要有除四害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专项拨款计划,费用能满足病媒生物控制的需要,特别是公共场所和外环境的需要。(3)每年年初有除四害有计划、进度,年底有总结。(4)有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