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诉讼文书第一节 诉讼文书概述一、诉讼文书的概念一、诉讼文书的概念1 1、法律文书:一切具有法律效力和法、法律文书:一切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应用文体的统称。可以分为律意义的应用文体的统称。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两大类。两大类。2 2、非规范性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两类。诉讼文书两类。3 3、诉讼文书:是诉讼当事人及其合法、诉讼文书:是诉讼当事人及其合法代理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依照法代理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定的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答辩、上诉等诉求的各种诉讼书状。答辩、上诉等诉求的各种诉讼书状。二、诉讼文书的特点(一)合法性1、诉讼文书的制作主题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诉讼当事人必须是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等参与法律活动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主体。2、诉讼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合法表达各种诉讼要求。(二)规范性1、当事人的称谓要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必须统一固定。2、诉讼文书的格式内容要求规范化,绝大部分诉讼文书均具有首部、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