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2009.4 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部2008年9月11日以第60号令的形式颁布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中华医学会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指导委员会。这是政府部门交给医学会的又一项新任务。虽然承担此项工作面临各种困难,但是这对各级医学会又是一次挑战和机遇,全省各级医学会表示要竭力完成好政府交办的这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处理棘手的重要工作。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至今已经历了三十多年,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发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温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央财政在2007年度增加支出28个亿,2008年支出30多个亿,实施扩大了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免疫后,全国范围国家免疫规划种类由6种扩大到了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7种增至15种。温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今年扩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