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主讲人主讲人:邬巧红邬巧红 前前言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于2007年4月4日经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处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的重要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二、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三、七大类违纪行为四、处分的权限五、处分的程序六、不服处分的申诉七、附则一、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第一,严肃行政机关纪律;第二,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第三,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一,严肃行政机关纪律 行政机关纪律,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全面履行职能,保证行政机关公务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习近平主席对纪律的部分论述 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不以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