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0陕西 x x 商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2017 年 9 月 13 日人力资源部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1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企业概况.3第三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4第四章 聘用转正管理制度.5第五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6第六章 请假制度.7第七章 离职制度.8第八章 移交制度.9第九章 奖惩制度.9第十章 员工福利制度.11第十一章 岗位管理制度.11第十二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13第十三章 培训制度.14第十四章 附则.14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2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目的: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
2、本公司一员,所应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和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之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本手册适用于西安乐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第三条 生效与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第二章 企业概况第一条 公司概况:公司名称:自行撰写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xxx注册资本:xxxxxxxxxxx第二条 企业文化第三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者,一律解职。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
3、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3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禁止做出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第九条 各级领导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第十条 员工上班期间应穿工作服,佩戴工牌。第十
4、一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二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十三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四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五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六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第十七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第十八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
5、己有,离职时须交还。第十九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二十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1.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2. 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3.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直接领导或交办部门知晓;4.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 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三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1.
6、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42. 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3. 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4. 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第四章 聘用转正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直接领导人核准后,由人事行政办理征募事宜。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
7、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处进行新进人员手续办理。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1. 新进员工入职表(附照片);2. 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3. 其它必备的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第五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 3 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理考核手续,若考核合格,则该员工通过钉钉提交转正申请,经直接领导及人事部审核后,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若该 员工考核不合格,则相应延长试用时间或予以解雇。但表现优异者,报直接领导人和人事部审批后,可提前转正。第六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1. 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8、;2. 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3. 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4. 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5. 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6. 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第七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1. 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2. 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者。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5第五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 作息时间:1. 办公室星期一至五:9:0018:00;周六:9:00-12:00仓储中心:9:0019:00 (周末单休,采取轮流休息制)2. 中午休息
9、时间:12:0013:00 ;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钉钉打卡,特殊情况须申报人事部。第四条 迟到(早退):1 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计入本月绩效考核;。2 上班迟到 30 分钟之内者为迟到,计入月度和年度考勤。3 上班迟到 30 分钟至 1 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4 无故迟到 1 小时以上者,以旷工 1 天计;5 提早下班 30 分钟之内者为早退。6 提前下班 30 分钟至 1 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7 提前下班 1 小时以上者,以旷工 1 天计。8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三次内(含第三次),根据员工手册迟到早退条例进行绩效考核,并进行年终考核;第五条 因业务
10、,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总经理以便列入考核。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总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总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第七条 人事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并上交财务部,财务部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第六章 请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1 每月请假不得超过四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2 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3 一次请假超过十天
11、(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64 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第三条 病假: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特殊情况除外;2、病假连续三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第四条 公假: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2 请假期间薪资照发。第五条 工伤假:1 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2 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第六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各负责人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第七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
12、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第八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第九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第十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1 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2 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3 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4 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1 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
13、 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 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4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第十三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第十四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7第七章 离职制度第一条 员工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1. 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2. 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
14、、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3. 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1. 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2. 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3.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达三次者;4. 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5. 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6. 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负责人,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15、1.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2. 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 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 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5. 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6. 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7. 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第八章 移交制度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条
16、员工移交事项如下:1 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2 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3 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4 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85 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第九章 奖惩制度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几种:1 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现金 100 元及其他非物质奖励;2 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100 元):1 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3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负责人提报批准者。第三条 员工
17、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300 元):1 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2 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3 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500 元):1 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2 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负责人提报批准者;3 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1000 元):1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2 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3 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4 对公司有特
18、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1 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2 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3 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第七条员 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300 元):1 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2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3 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4 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5. 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6. 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7. 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陕西 xx 商贸有限公司98.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第八
19、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500 元):1 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2 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3 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4 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5 怠工、罢工者;6 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第九条 一年记小过三次者,无年终奖,记大过三次者,直接予以辞退。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1 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2 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3 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4 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第十一条 凡违反以下条例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0、详见第七章),对于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移送相应司法机关:1.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人民币 500 元以上者;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义受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或部门印章、信件者;3. 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4.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者;5. 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残或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6. 捏造、散播公司谣言,给公司造成损失者;7.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8. 故意泄露技术上、营业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除进行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9. 涂改、损坏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者;10. 擅用公司名义,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领导笔迹牟取不正当利益者;11. 参加非法社会组织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12.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等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