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角度说物业管理以法律的角度说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物业管理的起源物业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传统意义上的“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当时工业革命发展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工业城市,引起对城市房屋需求的增加。但由于缺乏管理导致产生房屋破损严重、居住环境日趋恶化等社会问题。一位名叫奥克维娅-希尔的女士迫不得已为她名下出租的物业制定了一套规范租户行为的管理方法,出乎意料得收到良好效果,人们纷纷效仿。今天,英国的物业管理业作为一个固定行业,其整体水平是世界一流的。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物业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历程1981年3月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这是深圳乃至中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标志着专业化物业管理迈出了第一步;东湖丽苑小区率先实行了物业管理。1993年6月28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这是深圳乃至中国第一个物业管理行业组织;1994年6月18日,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其中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源自陈之平在天景的经历)颁布;2003年9月1日,第一部全国性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