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解读规则解读2017年年8月月 2014年3月 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201442号,2014年交易电量7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降价0.015元。2015年12月 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版)鲁监能市场2015134号,2015年交易电量20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降价0.03元。2016年2月 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201619号,2016年交易电量550亿千瓦时,发电企业降价0.05元。2017年7月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2017年交易电量760亿千瓦时,发电企业降价0.02元。电力直接交易规则概况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定义:定义: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月等日以上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山东省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2017山东省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2017第二章第二章 市场成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