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章考题解析示例第二章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121.李某向张某借款1万元,一直无力偿还。后李某在一施工单位工作时死亡,施工单位口头答应给付15万元。李某家属多次催要,施工单位却以各种借口不予支付。则下列关于张某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2007年考题A.张某可以李某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B.张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施工单位行使代位权C.因李某家属已多次催要,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D.因该借款对张某没有造成太大伤害,故不得行使代位权E.因该赔款的专属性,故张某不能行使代位权答案 ABCD解析 考点:代位权的规定。见下页:各章考题解析示例第二章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解析 代位权的规定:1.含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到期的债权,但对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专属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基于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fi、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的。各章考题解析示例第二章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122.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