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付正顺付正顺2016年3月12日主要内容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二、法律依据三、基本概念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五、学校卫生监督主要职责六、预防性卫生监督七、经常性卫生监督八、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九、行政处罚十、学校卫生事故责任追究l人群密度较大、人员相对集中l同一学校(班级)学生年龄接近,生理特点相似l生长发育阶段免疫力较低l学生间的接触密切l自我防护意识较差l有传染病引入时,容易发生传染病的爆发一、学校、托幼机构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的特点二、法律依据二、法律依据l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原卫生部【颁布日期】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施行。【目录】共六章41条 第一章 总则(4条)(目的、任务、范围、主管部门)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3条)(对学校的要求)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10条)(对各部门的要求)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3条)(监督职责等)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7条)(警告、责令改进、建议)第六章 附则(4条)(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