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培训课件大亚湾消防大队创建“消防安全小区”工作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和广东“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是一项长期性、重要性的工作。前 言第一部分:法律规定的责任第二部分:消防安全小区标准第三部分:物业企业该怎么做第四部分:常见的消防设施检查方法第一部分:法律规定的责任01单击此处添加文字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六十第六十条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