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使生产场所卫生状况符合GMP要求,结合公司生产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现场卫生工作。三、责任部门生产车间四、一般生产区清场清洁工作1、班前清场清洁工作:检查上一班次清场,清洁效果。2、生产前,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整理、整顿、清扫,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时清出现场。保证生产现场整洁、有序。如上一班次有剩余物料,核实数量后根据本班生产产品品种对其进行处理。3、班后清场清洁工作:生产结束后,对生产现场,设备进行清理、清洁。如有剩余物料,核实数量后记录,标识清楚存放于指定位置交下一班次处理。五、洁净区的清场清洁工作1、班前清场清洁工作:检查上一班次清场,清洁效果。2、对洁净区设备,设施,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洁净完好。3、每天需清洁,消毒的:固定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外表面;1.5米以下墙壁内表面及地面;接触产品的工器具。4、每周需清洁,消毒的(规定每周日统一进行清洁,消毒):可拆卸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内表面;墙壁内表面全部。5、每月需清洁,消毒的(规定每月28日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