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承接和落实,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室。第三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等。第四条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全体员工应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法制观念,全面了解和遵守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的重要性,负有遵守和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的义务。第五条 公司在编制各项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时,应以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将其精髓科学合理地融入到所制定的规定和规定中,并保证不与其产生冲突。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的督导执行部门,应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承接、宣贯执行工作,同时监督基层单位、相关部门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