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管理为了保证施工区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规定。1、爆破施工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现代水利水电局工程爆破】11085304【新编爆破工程实施技术大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爆破工程工作业3、一般规定3.1管理制度和职责范围3.1.1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隶属于本单位安全部门,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人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3.1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2)监督检查爆破火工品发放元的工作;(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火工品;(4)监督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火工品发放员负责炸药和雷管的验收、发放、退库、统计,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火工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