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现就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作业场所和作业方法。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施工、高空作业和水上作业;(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4)起重吊装工程;(5)易燃易爆物品区域(油罐区和氧气乙炔气瓶);(6)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