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号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是1981年6月第67届国际劳工组织会议通过的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该公约要求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制定,实施并定期评审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方针,实现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预防源于工作、与工作相关或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对健康的危害。2、国外监督检查机构 目前世界各国对职业健康的监察管理体制基本有四种模式:一般将一般将职业健康健康规划划归劳动部部门管理管理美国、日本等工美国、日本等工业比比较发达的国家达的国家职业健康作健康作为公共公共卫生划生划归卫生部生部门管理管理芬芬兰、原、原东欧及相当一部分欧及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展中国家能源能源资源部管理源部管理一些国家如南非、印度等国家一些国家如南非、印度等国家直接由政府直接由政府领导英国英国 从组织系统上几乎全部实行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企业直线领导的金字塔型管理系统。劳动部部职业安全安全卫生局生局地方局或分局地方局或分局办事事处(二)我国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沿革1、法律法规宪法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行政法规地方法地方法规规章章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预防、控制和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