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物权法 第一章 物权概述第一节 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二、物权的效力三、物权的种类四、物权法的原则五、物权的变动六、物权的民法保护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一)概念 物权物权一词,在法律上正式使用始于一词,在法律上正式使用始于18111811年制定的年制定的奥奥地利民法典地利民法典。18961896年制定的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以以“物权物权”作为其作为其第三第三编编的编名。的编名。物权在各国民法典中基本上物权在各国民法典中基本上没有没有一个一个明确定义明确定义。物权物权,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物依法所享有依法所享有的的支配权利支配权利。换言之,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换言之,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围内,直接支配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排除他人干涉的的 权权利。利。我国我国物权法物权法(20072007年年1010月月1 1日生效)日生效)规定:规定: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