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联营合作协议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技术)身份证号:乙方:(提供资金)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联营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甲方出经营场地和技术、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经营。经营过程中,1、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寻找工程项目,所有账目一律走甲方流水,甲方按 月度/季度/年度 给予乙方支付固定分利金额。2、甲方支付每季度定期分利金的同时,也不承担相关一切的经营亏损,乙方不再分取联营内其他利润分红。二、合作场地: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位于 之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三、合作时间:1、甲乙双方联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 日止。乙方合作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2、联营期满,乙方有意继续联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继续联营要求,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联营协议。3、甲方应于按协议约定把该场地乙空房状态交付于乙方装修使用。2四、分利金及支付方式:甲方每月/季度/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 月)的固定分利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联营合作生效,提前 15 日支付。第一次固定分利金于乙方进场之前一次性支付,总额人民币 元整( 元)五、甲、乙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本经营场地的经营使用权属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合作场地工商登记的办理。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
3、缴纳。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按时交付乙方分利,如若逾期 5 天,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分利金 1%收取违约金,若逾期 15 天不交,乙方有权决定终止联营,本合同即终止。乙方不负违约责任。3、联营期间,该房屋的水、电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给甲方。4、乙方的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如乙方违反政府规定,或从事非法活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积极帮助乙方协调各种关系。5、乙方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交纳的相关税费。6、店内卫生及安全由乙方负责。7、除本协议明确费用外甲方不能增设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依据相
4、关部门的要求,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直接交纳,相关部门调整时随之调整) 。8、返还:联营期满或协议解除后 24 小时内,乙方应返还该场地。同时甲方也应于当日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交接单上签3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9、在联营期间,甲方不承担联营期间的任何风险,也不享受任何额外的利润收益,联营期间的任何对外债权债务都由乙方负责。无论乙方在经营期间赢利还是亏损,乙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分利金。七、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1、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发展的目的,若出现不可抗拒因素而终止协议,互不负责。因国家政府或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联营的场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2、本协议内容只有甲、乙双方知道,如乙方把协议内容告知第三方,造成所有装修费用及一切损失乙方全全自负,乙方无条件搬出经营场所,剩余租金及保证金甲方不退给乙方。3、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对方当事人的业务等资料保密。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