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火源控制不严着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火花、物理和化学能等。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二是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如电器设备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的暴晒等。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出现混存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往往是由于保管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是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鉴定;也有的企业因缺少储存场地而任意临时混存。造成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因包装容器渗漏等原因发生化学反应而起火。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已经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如硝化甘油安全储存期为8个月,逾期后自燃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在低温时容易析出结晶,当固液两相共存时灵敏性特别高,当微小的外力作用就会使其分解而爆炸。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