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引发职业性病损的病原性因素,但这些因素是否一定使接触者(机体)产生职业性病损,还取决于若干作用条件。只有当有害因素、作用条件和接触者个体特征三者联在一起,符合一般疾病的致病模式,才能造成职业性病损。(一)致病条件1.接触机会。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经常接触某些有毒有害因素。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途径可进人人体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伤。3.接触时间。每天或一生中累计接触的总时间。4.接触强度。指接触浓度或水平。后两个条件是决定机体接受危害剂量的主要因素,常用接触水平(exposure level)表示,与实际接受量有所区别。据此,改善作业条件,控制接触水平,降低进人机体的实际接受量,是预防职业性病损的根本措施。5.个体危险因素。在同一作业条件下,不同个体发生职业性病损的机会和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别,这与以下因素有关: 遗传因素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存在遗传缺陷(变异)的人,容易受某些有害因素的作用。 年龄和性别差异包括妇女从事接触对胎儿、乳儿有影响的工作,以及末成年和老年工人对某些有害因素作用的易感性。 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