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运输机械使用安全技术1 一般 规 定1.1 各类运输机械应有完整的机械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2 各类运输机械应外观整洁,牌号必须清晰完整。1.3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车辆的各总成、零件、附件应按规定装配齐全,不得有脱焊、裂缝等缺陷。螺栓、铆钉连接紧固不得松动、缺损;2 各润滑装置齐全,过滤清洁有效; 3 离合器结合平稳、工作可靠、操作灵活,踏板行程符合有关规定;4 制动系统各部件连接可靠,管路畅通;5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6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7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8 燃油箱应加锁;9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1.4 运输机械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及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挡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1.5 装载物品应与车厢捆绑稳固牢靠,并注意控制整车重心高度,轮式机具和圆形物件装运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1.6 严禁车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