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区车辆管理,规范停车服务,保障本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关于停车服务费的解释本办法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保障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防护及道路畅通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包括地面共用停车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能耗费用,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二小区外来车辆收费实施细则1、本小区房产持有人(指在本小区购买正规商品房住宅,取得或正在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相关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的业主;不包括将车库改建为住所的居住人以及商铺的产权人和承租人)及配偶可享受每套房子登记2辆免费停车车辆(即本小区商品房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为认定免费登记的唯一凭据,商铺和用作居住的车库不予登记免费车辆)。2、非本小区业主(指未在本购买正规商品房住宅,取得或正在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等相关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件的业主)车辆临时进入小区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至1小时的按3元收取;超过1小时的按每小时3元递增,24小时以内,30元封顶;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早晚高峰,不接受未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