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也是企业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本文列举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要求和控制原则两个方面,希望对企业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些帮助: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3、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二、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原则:1、源头防治原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应优先考虑从源头上防止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可能引起健康损害的作业环境,其中工程控制是从源头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