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交流研讨发言材料【多篇文】汇编供参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研讨发言范文 同志们: 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条例第十章从130条到149条共20条,具体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 一是工作失职行为。比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 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等。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比如,热衷于舆论造势,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检查考核中搞层层加码等。 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比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 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比如,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 考场舞弊等。 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触犯驻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