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 年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 T2T4 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3372014 年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T2T4 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报名参加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 T2、T4 组车型。本规则内的条款如有变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将正式发布公告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归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第一条 注册的定义与分类1.1 整车注册1.1.1 原型车注册原型车是指被用来改装成参赛车辆的原始量产车型。1.1.2 整车延伸注册参赛俱乐部或车队按照赛事技术规则对原型车进行改装,使之成为参赛车辆。1.2 变更注册对已经完成注册的车型的部分可选择改装进行的注册。目前仅限于总成和零部件选装变更注册,即 VO
2、。1.2.1 发动机注册对一台发动机总成进行的注册。1.2.2 其它总成、零部件注册对任何规则允许更换或者改装的总成或零部件进行注册。第二条 注册人及其资格2.1 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汽车制造厂商。厂商具备申请上述全部类型注册的资格。2014 年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 T2T4 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3382.2 厂商队即厂商授权的俱乐部或车队。在获得厂商授权的前提下,厂商队只具备规则 1.1.2 中整车延伸的注册资格。第三条 注册方式注册人使用自行填写注册文件并对注册内容自行盖章认证的注册方式。3.1 厂商注册3.1.1 由厂家的工程师组成注册团队进行注册;3.1.2 由包括注册负责人在内的两名工程
3、师对注册内容签字负责;3.1.2 厂商在注册文件上加盖公章。3.2 厂商队注册俱乐部或车队可自行完成注册,但须提交厂商提供的授权或委托书,注册表上加盖俱乐部或车队及厂商公章。第四条 注册程序4.1 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必须向中汽联提出书面注册申请。厂商队注册必须获得厂商授权。注册申请截至的日期为比赛开始前 30 天。4.2 注册受理中汽联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复注册申请人注册是否受理,如不受理必须给出理由。4.3 文件提交待注册车辆需要提交以下文件。4.3.1 原型车在工业信息化部注册备案文件;4.3.2 原型车维修手册;2014 年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 T2T4 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3394.3.3 原型车零件手册;4.3.4 整车延伸注册文件。4.4 注册完成注册车型或总成列入中汽联注册目录并在中汽联官方网站公布。第五条 注册人权力与义务5.1 注册人权利注册人为厂商或者厂商队的注册完成后可使用注册车型作为厂商队参赛。5.2 注册人义务5.2.1 确保注册内容真实;5.2.2 确保注册内容符合规则。第六条 有效期及费用6.1 整车注册厂商及厂商队注册文件有效期 6 年。整车注册费 6 万元。6.2 变更注册发动机总成或其它总成变更注册 2000 元,零部件变更注册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