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考核细则为确保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建设管理质量,规范考核验收程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时间实行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中,季度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下可视情增加抽查频次;年度考核时间为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有特殊通知的除外)。二、考核内容和评定原则(一)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一票否决项和评分项。评分项包括:组织管理25分,质量安全20分,信息管理20分,日常检查情况30分,加分减分项5分。(二)评定原则:按照考核内容,涉及一票否决项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不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或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亦视为考核不合格;未涉及一票否决项的,评分总分达85分为合格。三、考核程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重点检查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日常生产管理、市场供应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季度抽查情况,待年度考核时计入考核评分表。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各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应于合同到期日之后5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考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