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服务和管理,深化中介服务资源市场化配置,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上中介超市”,是指全市统一建设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服务和信用应用平台。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其它企业。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有偿为采购人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事项,是指涉及行政审批类及公共资源交易类中介服务事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第三条网上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采购人公告发布,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服务事项的采购、服务评价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事项应进入网上中介超市采购。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除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确定中介服务机构外,应当在网上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服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