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资产第三章 负债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第五章 成本、收入和费用第六章 收益及收益分配第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第八章 附则附 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包括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或者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进行会计核算。第四条 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