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 根据*,为落实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特制定本办法。补助对象2023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按政策生育确需辅助生育的夫妻,夫妻双方为*县户籍的家庭。已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辅助生育补助的不重复享受。二、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所需费用自费部分(含个人账户)按累计最高1万元给予补助。三、资金来源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四、补助方式(一)申报地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多次治疗,一次性申领”的原则,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妇计中心)提出补助申请。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结束后下载浙里办APP,搜索“营养健康宝”,进入“生育补助申请”页面,选择“辅助生殖补助”项目,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上传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及医疗发票原件进行申请,或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县妇计中心申请线下办理。县妇计中心对补贴对象进行审核把关,按季度将补助打入女方社保卡银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