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浓厚“亚运年”“全民健身、共享亚运”氛围,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恢复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放范围范围凡经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认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均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做到“应开尽开”。鼓励民办中小学校积极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公办开放学校全面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设施。二、实施时间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自2023年4月起恢复实施,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分类分批开放。如有疫情防控、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须暂停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三、开放范围方式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各类建筑物、场地和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均应有序纳入开放范围。分为免费和有偿开放。(一)免费开放:室外运动场。(二)有就、偿开放:体育馆类、游泳池等室内场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放情况及收费要求。四、开放时间无住校生的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