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点考核细则为确保应急供应点建设管理质量,规范考核验收程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时间实行季度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中,季度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下可视情增加抽查频次;年度考核时间为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有特殊通知的除外)。二、考核内容和评定原则(一)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一票否决项和评分项。评分项包括:组织管理15分,市场供应40分,信息管理20分,日常检查情况25分。 (二)评定原则:按照考核内容,涉及一票否决项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应急供应点不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或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亦视为考核不合格;未涉及一票否决项的,评分总分达85分为合格。三、考核程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重点检查应急供应点的经营情况和蔬菜等重要商品的日常储备及调运能力,检查应急供应点的相关经营台账(合同、发票、进出库单等)。季度抽查情况,待年度考核时计入考核评分表。合同到期日之后20日内,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各应急供应点应于合同到期日之后5日内向市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