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基本制度*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一、*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三)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构建镇、村居、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