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锚定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总体目标,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高质量建设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保障到位、宣传见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高标准打造“复议为民”最佳实践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样板”,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成果,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更加规范稳定可预期、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更加务实管用见实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聚焦受理渠道、案件质量、监督实效、基础保障等关键环节,增强行政复议机关履职能动性,促进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办案设施更加完善、工作力量和人员能力素质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