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行动考核与资金奖励办法为确保*市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与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保证资金安全高效、监督管理到位,提升*市粮油产业整体生产效率。根据*要求,结合*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依法登记成立的且正常运行的从事粮油生产与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一)经营规模(满分45分)1.生产经营能力(20分):2023年水稻生产面积200亩(含)以上1000亩以下的得8分,1000亩(含)以上得10分;水稻单产同比去年增幅5%得5分,且每增1%加1分,增幅10%及以上得10分。2.社会化服务面积(15分):2023年开展粮食产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000亩次(含)以上10000亩次以下得12分,10000亩次(含)以上得15分。3.社会化服务增幅(10分):合作社社会化服务面积同比上年增加20%得6分,服务面积同比增加40%得8分,服务面积同比增加60%及以上的得10分(以水稻机插面积计算)。(二)生产管理(满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