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及连续性,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水库建设运行中心、*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决策实施其他项目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项目安全生产档案指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应归档保存的各门类和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本制度引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正版)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5)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6.*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