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及主体(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根据各卫生院实际运行及工作开展情况,将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类(4个):。类(7个):。类(8个):。(二)考核主体两家医共体承担对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具体任务,实行目标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报医共体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一)考核内容1.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环境、人事科教、绩效考核、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平安综治、信访维稳、无偿献血、爱国卫生管理、健康*及上级交办的指令性任务等。2.业务管理。按照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评价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含中医药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