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微园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围绕推动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着力打造产业园区“跃升版”,助推*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区范围内经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及其运营管理主体。二、考核周期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进行评定。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公共服务、提升运行绩效、引育优质项目三个方面,另设有加分项及“一票升档”项、“一票否决”项。(一)完善公共服务(20分)1.运营管理。小微企业园通过组建自有团队或聘用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机构等形式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专职管理人员达到10名及以上(其中综合运营人员不少于2名、招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分别不少于3名)的,得5分。2.其他第三方服务。小微企业园引进安全生产、检测认证、企业管理、人才引进、科技咨询、知识产权、财务税务、金融保险、法律咨询、市场营销等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且为园内企业服务期限一年及以上的,每引入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3.落实安全生产。有文件明确成立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