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发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发包程序,防范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高效”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是指村级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村级项目。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实行县级指导,镇级监督,村集体负责实施的管理体制。第四条:镇政府成立村级小额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资金筹措方案、工程发包等监管工作。第五条:村双委在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对村级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负责制定本村工程建设方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环境,负责工程建设,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负责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理。各村要明确专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管理,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建设期限,维护工程建设环境。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