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市范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程序、租金价格等有特别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第三章 工作职责市建设局是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源筹集和对后续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第四章 管理要求(一)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产权应当合法明晰,租赁或委托代管的房源应产权合法,租赁关系明晰、稳定。(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运营应遵守我市住房租赁有关规定,项目房源须纳入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监管,将其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