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校舍维修项目资金立项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校舍维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校舍(含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首先用于危房改造和破旧房改造,在有余力情况下,可用于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学校或整体迁建学校所需资金,另行保障,不在校舍维修专项资金中安排。第四条 校舍维修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方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采购。第五条 校舍维修项目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项目预算管理主体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