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解决各环节存在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环保及安全隐患问题,防止对人、畜、环境造成危害,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主体收集、统一转运、定点处置、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总体思路,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省、市各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动物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建立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动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动物医疗废物范围。动物医疗废物是指*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废物,是指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饲养场、兽医实验室、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单位产生的动物诊疗废物,以及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研究、教学、检测等非动物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和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器械、金属类或玻璃类医用锐器以及兽用药物、生物制品等,不包括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收集对象主要包括动物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