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为进一步树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以及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抽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 )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抽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三、抽查重点(一)重点单位每月抽查比例设定不低于8%,且必须满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抽查比例100要求,按照每月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三小场所3:2抽查要求进行抽查,(二)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三)对2023年度未被抽查到的单位,在本年度抽查时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四、抽查方式(一)随机抽查。每月月底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