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依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村级(包括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等为资金来源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以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单项工程施工(以下称“施工项目”)的发包,单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以下称“货物项目”)的发包,单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项目”)的发包,根据其发包控制价分为三档。类别甲类(万元)乙类(万元)丙类(万元)施工项目施工400400施工10施工10货物项目货物200200货物5货物5中介服务项目服务100100服务3服务3单项工程控制价属于甲类的项目,原则上参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