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案例关于持有期间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一、案例材料甲事业单位报经批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以自有房产出 资,与乙单位共同成立丙公司。甲单位该房产账面余额 1 600 万元,累计折旧 200 万元,评估价值 1 300 万元。丙公司注 册资本 2 000 万元, 甲单位出资的股权占有比例为 70%, 乙 单位出资股权的占有比例为 30%, 同时甲支付了 100 万元补价。为了简化处理,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相关问题。(1)2019 年丙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科目中“资本公积”减少额为 100 万元。(2)2020 年 1 月,丙公司根据 2019 年业绩,向股东宣 告分派现金股利 600 万元。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 甲单 位需将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上缴本级财 政。 甲单位 2020 年 2 月取得现金股利 420 万元后将该现金股利上缴。(3)2020 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市场环境影响,丙公司经营困难,全年发生净亏损 2 200 万元。(4)2021 年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