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一、案例材料甲单位为中央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 年 3 月应发工资 570 866.22 元,其中:基本工资 270 085.20 元、津贴补贴 181 199.82 元、绩效工资 119 581.20 元;代扣个人应负担 的职业年金 22 029.12 元、住房公积金 73 676.32 元、基本 养老保险金 44 058.24 元、 医疗保险金 11 014.54 元、个人 所得税 3 532.80 元,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 22 000 元,合计代扣 176 311.02 元;本月实发工资为 394 555.20 元。本月单位应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 88 116.48 元、 医疗保 险金 38 550.88 元、职业年金 44 058.24 元、工伤保险 1 101.52元,住房公积金 73 676.32 元,合计 245 503.44 元。3 月 8 日财务人员通过代理银行代发户实发工资 394555.20 元,银行代发成功。3 月 12 日,财务人员将单位负担和代扣个人的基本养老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