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拨资金应用案例关于转拨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资金的会计处理一、案例材料2022 年 1 月 5 日,某省财政厅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拨付某 省属甲行政单位财政拨款 50 万元,其中 10 万元为拨付甲单 位预算拨款,40 万元为甲单位下属乙事业单位的预算拨款。1 月 10 日, 乙单位收到甲单位转拨的财政拨款 40 万元。二、案例分析本例中做好账务处理的前提是甲、乙单位是否要确认财 政拨款收入。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规定,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单位从同级政 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因此,确认财政拨款收入 需要确定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资金来源是同级政府财政部 门;二是资金性质是财政拨款性质。本例中对于甲单位和乙 单位来说资金来源都是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但对于甲单位来 说收到的 50 万资金中有 40 万具有转拨款性质,应按往来处 理,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不应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预算 会计不做处理;10 万元符合财政拨款收入确认条件,应记入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乙单位来说,收到的 4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