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立体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推进越城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多样性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稳妥有序推进立体生态建筑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秉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典型示范、重点推进”的总体原则,按照经济、适用、安全、绿色、美观的整体要求,支持发展立体生态建筑。二、工作目标2024年启动实施首批我区立体生态建筑试点项目,在认真总结首批试点项目经验后,分阶段逐步在全区推广实施。三、适用类型立体生态建筑是一种新兴的具有创新性的建筑模式,将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建筑实践,通过建筑外墙垂直绿化和平台立体绿化,形成户户有庭院的建筑形式。立体生态建筑试点项目须符合以下建筑形式:在试点项目的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含)部分,建筑竖向空间中设置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度的开敞式绿色空中庭院空间。四、实施要求(一)试点项目主要为空中户属庭院住宅和空中共享园林住宅两种类型。空中户属庭院住宅为户属空中花园的独栋住宅,空中共享园林住宅由多栋空中户属庭院住宅,通过空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