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评议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重大政府投资、重大自主创新、重大技术引进或者出口、重大人才管理和引进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本办法所称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是指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入金额较大或者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投入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入金额较大管理,具体可由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二、评议内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应围绕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相关性、风险性、安全性等方面展开,主要包括:(一)知识产权的现实状况,包括知识产权数量、类别、法律状态、存续期限等;(二)知识产权主体拥有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权属纠纷情况,知识产权主体对其知识产权处分的合法、合理性;(三)知识产权与项目、技术方案的相关性;(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对所涉及知识产权与其他知识产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