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从化区太平镇紫泉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 201842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现对 从化区太平镇紫泉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从化区太平镇紫泉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816233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北路 33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 020-37907789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 360 号 招标监督机构: 广
2、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020-87922314 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 99 号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 太平镇紫泉社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 2551.98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2186.39 万元 。 五、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对 从 化区太平镇紫泉社区微改造工程 施工准 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项目占地面积约
3、7.6 公顷,建筑总面积约 8.2 万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最大为 2281.59 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高为 24 米,最大单跨跨度为 5.5 米,建筑物层数最高为 8 层)。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和小区公共部分工程,外立面整饰、维修房屋构件、建筑公用工程等。 2 3、监理范围 : 包括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和小区公共部分工程,外立面整饰、维修房屋构件、建筑公用工程等。 4、 招标控制价: 42.86 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 市从化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七、 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 00 时
4、00 分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 23 时 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6 月 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注:节假日除外) 注: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1)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
5、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文件费 500 元 /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 1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 南海塱横街 53 号 5 幢 9 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 9 楼)。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3、
6、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 屋 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 或以上资3 质 。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3 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 投标人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
7、师 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 附件一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 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说明: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内容 :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2 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十、 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8、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 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816233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北路 33 号 4 十三、 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 http:/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 等法定媒体
9、 发布 , 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 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2018 年 5 月 22 日 5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本招标项目
10、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本公司就参加 从化区太平镇紫泉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 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
11、,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 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 四、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