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部署,按照“统一标准、加强整合、成果共享、依法监管”的思路,推行多测整合、一测多用,整合测绘事项,避免重复测绘,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在建筑工程领域外,进一步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涉及测绘事项纳入改革范围(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三、工作目标整合测绘事项,优化测绘流程,统一技术标准,促进成果共享。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建设工期的实际情况,选定1-2家符合条件的测绘单位实施“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工作